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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外汇局新出台多项措施

 

企业可保留经常项目现汇达五成国家外汇管理负责人披露,最近出台了多项措施,以满足企业和个人合理的外汇收支需求,其中包括:允许所有中资企业(包括中小民营企业)保留一定限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,保留现汇的比例提高到30%或50%。1994年实施的强制结汇制实际已转入限额结汇制时期,国际承包工程等特殊企业可全额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。外汇局对12种进口付汇实行备案,目前已取消9种备案手续。提高了凭保函办理的进口预付货款项下,银行直接审核的购付汇限额。简化了境外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审查手续,允许企业购汇对外投资,取消外汇风险审查,取消缴纳汇回利润保证金的要求并法退已缴利润保证金。已在部分省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,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许多审批权下放到分局,并允许试点地区投资主体经核准后向境外汇出项目前期资金。试点范围从最初的6个省市已扩大到20个省市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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