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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的要求,将采取四项措施

 

1. 深化外贸经营资格管理方式改革。实行外贸经营主体备案登记制。统一各类企业外贸准入标准,让各类企业享有自主经营和平等竞争的权利。

2. 积极引导外贸代理制的发展。完善外贸代理法律法规,按照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,理顺委托方与代理方的关系,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、服务型外贸经营主体,提高代理能力。

3. 建立外贸诚信经营和退出机制。积极推进外贸诚信体系建设,加强信用数据征集,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。完善外贸经营资格年检制度,规范外贸企业行为。依法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予以处罚,严格限制其法定代表人行业准入资格,维护公平、自由的外贸秩序。

4. 完善进出口商会体制。加快制定《进出口商会条例》,实现对商会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;逐步推行行业归会制度,增强企业的代表性和公信力;逐步改革商会人事制度,加强商会常设机构的建设。 (摘 录)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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